| 洛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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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29 15:09 文章来源:洛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洛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泉洛外经贸[2009]8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上游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泉州洛江区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遵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为,树立行政机关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为我区对外经济发展及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目标要求: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基于法律规定的目的和宗旨,自主寻求判断事实与法律的最佳结合点,并据此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是法律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之需要,是提高行政效率之必需的权限,在现代行政中是必不可少的。因此,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重在规范,重在制约,而非取消。
二、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局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授权的和依法受委托的科室。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是一项不断完善的渐进工作,当前主要以规范行政许可的自由裁量权为重点。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加强领导。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工作,对各科室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行政执法主体要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部署,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规范工作。
2、精心组织,确保质量。行政执法机关是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程序进度开展工作,切实做好上下对应和衔接,及时向上一级主管机关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和征询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梳理自由裁量项目,制定指导性标准,上报、编印相关材料。法律、法规、规章重新作出规定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整、规范、完善。要严格按照审查公布后的标准规范执行,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取得实效。
3、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部门要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执法形象和加强廉政建设、源头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作为政府绩效评估和机关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引入群众评议机制。对落实不力、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及时予以通报。
四、工作任务
通过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排除不相关因素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干扰,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的现象,并以此为突破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对外经济贸易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确定行政自由裁量的范围。各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受委托单位要在前两年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梳理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行政许可的自由裁量事项,明确现行有效的行政执法依据,确定本单位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自由裁量事项,并编制目录。
(二)明确行政自由裁量的条件。各行政执法主体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实际,对行使处罚、行政许可涉及的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决幅度、实施种类以及时限等予以合理的细化和分解,制定出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执行标准,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减少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让行政执法裁量准确明了,让企业和群众一目了然。
在制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标准方面,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各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根据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应当简化程序、采取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在实施基本相同的同类行政许可时在许可条件、许可程序、许可时限等方面不得使用不同标准和要求。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许可条件不够明确的,应将属于自由裁量的条件加以具体化。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许可程序、许可时限上有幅度的,应当列明不同情况,以及相应情况下的许可程序要求、许可明限。力求程序简化,时限缩短,方便企业、群众。
(三)划定行政自由裁量的权限。各行政执法主体要将确定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项目,依法、科学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并明确各个层次执法人员的权限。同一层次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既要防止职权交叉重复,又要利于增进相到协调配合。不同层次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要相互衔接,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时限明确。要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分解法定职权的基础上,确定不同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上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形成权责统一的行政审批结构。
(四)简化行政自由裁量的程序。各行政执法主体要在法律框架允许的前提下,根据自由裁量事项的难易程度等情况,制定系统内部自由裁量操作规程,通过适用简易程序、充分授权、“一审一核”制办结等方式,进一步简化执法程序,减少执法环节,缩短执法时限,加快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效率。
(五)公开行政自由裁量的要素。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将细化后的裁量标准,通过各种媒体、上墙、上网、印制执法服务指南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必须向当事人说明裁量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具体理由,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采纳合理要求;裁量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以外,应当允许社会公众查阅。
(六)配套行政自由裁量的监督。各行政执法主体要建立健全行政自由裁量公开、说明理由、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过错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职能分离、行政执法回避、行政执法听证、行政执法投诉等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真正予以落实执行,强化内部上下级和管理相对人的监督,做到权力接受监督,监督跟踪权力,从而有效保障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法、公正行使。
(七)规范行政自由裁量的执行。各行政执法主体要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条件、程序、岗位职责、社会承诺、监督措施等要素形成规范文书,规范执行。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动员,建立机构(2009年1月上旬)。
1、组建洛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
2、召开全局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大会。
3、各行政执法主体召开本科室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会议,贯彻全区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
4、制定《洛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报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审定。
第二阶段,细化标准,制定制度并报送备案(2009年1月下旬至4月上旬)。
1、各行政执法主体完成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并编制目录,同时确定需要规范的自由裁量项目,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
2、各行政执法主体对需要规范的自由裁量项目,制定出细化的指导性标准,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
3、各行政执法主体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意见,对制定的裁量标准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4、各行政执法主体在梳理执法依据、制定裁量标准的同时,有计划地进行分解执法权限、简化裁量程序、配套监督制度等工作。
5、根据《泉州洛江区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中的5项内容制定成册,并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区府法制办、检察局办备案。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09年6月上旬 )。
1、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性标准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通过后,于2009年6月1日开始由各行政执法机关正式向社会公布施行,同时组织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培训。
2、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细化标准和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行政执法主体对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我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洛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附后)。办公室职责是:
(一)负责洛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对本局各行政执法单位实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和指导;
(二)向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完善现行工作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总结和推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经验,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完成区、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
洛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吴向群(局长)
副组长:林育斌(副局长)
郑伟胜(副局长)
杜德森(副局长)
成 员:许少雄、吴元福、刘婷婷、蔡建雄、王宁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局办公室,由刘婷婷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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