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福建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泉州市洛江区外经贸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洛江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
2009-08-28 17:07  文章来源:洛江区公众信息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一是对民间资本新投入教育、卫生、民政、文化、环保等社会事业项目,若项目有贷款的按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二是对投资机械电子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和以农、林、牧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按不低于该区土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价,其他工业用地项目,可适当调整土地出让底价。三是对重大招商项目、台资项目,按土地出让金统筹后总额的5%给予奖励。四是对担保机构在该区设置网点和窗口并为该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的,按其年度担保额的3‰给予奖励。五是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6•18项目对接企业、上市后备企业等的,连续2年按企业年缴纳所得税本级实得财力新增部分总额的20%给予奖励。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洛江区关于进一步鼓励工业项目加快投建的若干意见    2009-08-28 09:16
洛江区采取措施缓解企业缺工困难    2009-08-28 09:13
服务理念成“解题金钥匙”    2009-08-28 09:09
洛江区积极拓展对台经贸合作交流领域    2009-08-28 09:05
洛江区多项措施鼓励工业项目加快投建    2009-08-28 09:01
洛江区着力构建现代特色产业体系    2009-08-28 08:58
洛江区出台鼓励措施力促工业项目加快投建    2009-08-28 08:54
杨副区长率区直相关部门下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009-08-13 15:47
洛江区加大出口信保宣传和扶持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2009-08-09 16:57
洛江区2009年中央增投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009-08-06 12:38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福建省外经贸厅         联系人:施 莹 电话:0591-87271317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颖 电话:010-51651200-610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